软组织受损能认定工伤吗
一、软组织受损能认定工伤吗
软组织受损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若软组织受损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比如在工作时被重物砸到、因操作机器不当被挤压等,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若软组织受损符合这类情形,同样能被认定。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视作工伤。但如果软组织受损是职工自身故意行为、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软组织受损本身不决定能否认定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
二、三人受伤互相认定工伤吗
三人受伤是否互相认定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三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可分别认定为工伤,而非“互相认定”。比如,他们在执行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时,因机器故障、意外事故等导致受伤,通常能认定为工伤。
若三人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可分别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受伤与工作并无关联,比如三人在工作之余的私人活动中受伤,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若三人因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受伤,即便在工作相关时间和地点,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三人受伤应各自对照工伤认定条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认定,而非“互相认定”。
三、山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
山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山西省关于停工留薪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依据,职工应知晓自身权益,单位也应依法履行相应义务,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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