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认定伤残等级标准
一、工伤医院认定伤残等级标准
工伤医院并不负责认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不过,医院的诊断和相关检查结果是鉴定的重要依据。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级伤残通常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
二级伤残相对一级稍轻,如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
三级到十级伤残的严重程度依次递减。如三级有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十级则是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
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工伤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伤残
下班途中认定工伤伤残,需先认定为工伤,再进行伤残鉴定。
认定工伤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伤残鉴定方面,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确定伤残等级。
三、工伤认定做笔录怎么问问题
在工伤认定做笔录时,提问需围绕工伤认定的关键要素进行。
首先,关于劳动者基本信息,会询问劳动者姓名、所在单位、工作岗位等,以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作身份。
其次,针对事故发生情况展开询问。一是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明确是否在工作场所内;二是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包括当时劳动者正在从事的工作内容,是在执行日常工作任务,还是因用人单位临时安排的工作导致事故。例如,询问是在操作机器时受伤,还是搬运货物过程中摔倒等。
再者,询问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者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
另外,会询问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情况,如是否及时就医、谁送伤者去医院、医院的诊断结果等。
最后,可能会询问在场证人情况,了解是否有其他同事目睹事故发生,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通过全面、细致的询问,确保获取准确信息,以作出客观、公正的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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