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了还能撤销吗
一、认定工伤了还能撤销吗
认定工伤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
如果工伤认定决定是基于相关材料错误、事实认定不清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作出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经审查,若发现认定存在问题,会撤销原来的工伤认定决定。
另外,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错误认定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撤销该工伤认定。因为这种情况下的认定违背了真实事实,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要求。
不过,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作出的工伤认定,若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可随意撤销的。当事人应遵守相关规定,不能仅凭自身意愿撤销已生效的工伤认定决定。
二、认定工伤就要打官司吗
认定工伤不一定要打官司。
认定工伤一般有一套法定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进而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一过程通常不需要打官司。
只有在出现特定争议情况时才可能需要通过打官司解决。比如,用人单位不认可认定结果,与职工就工伤认定产生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可能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或者在工伤待遇赔偿方面,用人单位与职工无法达成一致,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认定工伤通常按正常程序进行,打官司是在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调解解决时采取的手段。
三、认定工伤可以不评残吗
认定工伤后可以不进行评残。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评残)是两个不同环节。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其目的在于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若职工在认定工伤后,身体未留下明显残疾、功能障碍,对劳动能力无实质影响,可不进行评残。比如职工受皮外伤,经治疗后很快恢复正常,不影响后续工作和生活,就无需评残。
不过,若想获得与伤残等级挂钩的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则必须进行评残,以确定伤残等级,作为享受相应待遇的依据。所以是否评残,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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