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工伤还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58岁工伤还能做工伤认定吗
58岁能否做工伤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即便年龄达到58岁,若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均可申请。
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双方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般不能按照工伤程序处理。但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58岁不一定不能做工伤认定,关键看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申请工伤认定。
二、验伤报告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验伤报告不能单独用于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符合相关条件,提供多项材料。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需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是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此证明受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验伤报告仅能证明受伤情况,不能替代上述全部材料。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它可作为辅助材料,帮助认定机构更全面了解职工受伤状况,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
若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应准备齐全规定材料,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三、61岁能走工伤认定吗怎么办
61岁一般难以进行工伤认定。通常,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61岁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若要尝试进行工伤认定,首先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然后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之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若无法认定工伤,因工作原因受伤的61岁人员可根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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