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工伤,工伤科如果没认定上怎么办
一、事实工伤,工伤科如果没认定上怎么办
若存在事实工伤,但工伤科未认定,可按以下途径处理:
一是申请行政复议。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材料等。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若不想申请行政复议,或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诉讼要注意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需准备好起诉状、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支持自己主张的各类证据,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法院重新审查工伤认定结果。
在整个过程中,要收集更充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医院诊断证明、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记录等,以增加获得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二、工作时间受伤是工伤吗应该怎么办好
工作时间受伤一般属于工伤,但需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都应认定为工伤。
若工作时间受伤,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及时救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助,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报告单位:向所在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收集证据:保留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
4.申请认定: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5.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6.享受待遇: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后去上班,后面工伤复发了怎么办
工伤后上班又复发,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复发。需要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提供之前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只有经该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复发,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其次,及时就医治疗。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再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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