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部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一、腿部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腿部骨折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判断。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腿部骨折,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砸伤腿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腿部骨折,也可认定。像员工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不慎摔倒骨折。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造成腿部骨折,同样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保安在制止闹事者时被打伤腿部。
此外,患职业病导致腿部骨折、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但若是员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腿部骨折,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腿部骨折能否认定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退休返聘工伤能认定吗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认定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按照项目参保等方式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若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虽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三、退休后不能认定工伤吗
退休后一般不能认定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况。
通常,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退休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依据工伤程序处理。
不过,如果退休人员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又被用人单位招用,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此时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例如,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此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虽不能认定工伤,但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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