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具体性别],民族[具体民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现住址[详细地址],系[公司名称]职工。
被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具体工作地点]因[具体事故经过]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具体日期],申请人在[工作地点]从事[具体工作内容]时,因[事故原因],致使申请人[受伤部位]受到严重伤害。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往[医院名称]治疗,诊断为[具体伤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具体条款]项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现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予以支持。
此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名称]
申请人(签字):[姓名]
[申请日期]
二、郑州市工伤认定标准表
郑州市工伤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以下为主要标准:
1.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2. 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3.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如需了解且详细的郑州市工伤认定标准表,可前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或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职工工伤到退休有没有赔偿
职工工伤到退休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而定。
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对于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在退休时,若此前已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退休后通常不再有额外工伤赔偿。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的一次性补偿。
但如果工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等。其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在实际处理时,要依据当地具体的工伤保险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职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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