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流程和手续怎么做
一、工伤认定流程和手续怎么做
工伤认定需按以下流程和手续进行:
第一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
第二步,受理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三步,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可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四步,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务必注意各环节的时间要求和材料准备,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工伤认定山东省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工伤认定遵循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基本标准,同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认定情形方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应当认定为工伤。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此外,山东省还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有细化规定和标准,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确认怎么申请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后的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完成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赔偿的基础。
2.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伤残等级,为赔偿提供依据。
3. 提交赔偿申请: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
4. 协商赔偿: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协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5. 处理争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赔偿过程中,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材料完整、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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