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延期吗
一、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延期吗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延期。
对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特殊情况一般指不可抗力、职工受伤害情况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形。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可延期,但实践中若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些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
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一方,在符合相应条件下,申请工伤认定都有延期的可能性。
二、申请工伤认定是自己去吗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自己去,也可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职工要及时关注单位是否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要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去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申请工伤公司需要赔钱吗
申请工伤认定后,公司是否需要赔钱需分情况判断。
若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但公司也需承担部分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公司要支付从工伤治疗到伤残补偿等一系列费用,这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所以,申请工伤认定后,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取决于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以及工伤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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