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人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一、合肥个人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合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有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河北单项工伤认定标准是多少
河北单项工伤认定并非有统一的“标准数额”,而是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多方面认定。
首先,在认定情形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都应认定为工伤。
视同工伤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经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赔偿数额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医疗费用等因素确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赔偿标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计算方式各有不同。
三、过了60岁不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超过60岁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超过60岁的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另外,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也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过了60岁并非绝对不能做工伤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双方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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