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受伤二十年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在单位受伤二十年可以认定工伤吗
在单位受伤二十年一般不能认定工伤。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伤已达二十年,远远超出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不过,如果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可尝试提供相应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有机会被受理,但这种可能性较小。
二、在工伤期间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是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工伤职工有权在工伤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三、在厂受工伤后辞职过后还可以赔偿
在工厂受工伤后辞职,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离职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保障工伤职工离职后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受影响的补偿。
不过,要获得这些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工伤应已被认定,职工要持有有效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其次,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
职工辞职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离职证明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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