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间

2026-01-18 01:03:21 法律知识 0
  工伤认定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间?工伤认定书时间计算分多种情况。单位应在职工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可延;单位未申请,职工等可1年内申请。社保部门60日内作决定,事实清的15日内决定,需依据结论时认定时限中止。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间

   工伤认定书的时间计算分不同情况。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此外,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二、工伤认定书伤情和实际不符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伤情与实际不符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提出异议。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书中的伤情有异议,应尽快向作出该认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反映。需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实际伤情与认定书中的内容存在差异。

   其次,准备充分的证据。收集能证明实际伤情的材料,如完整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这些证据要能清晰反映受伤的部位、程度及治疗情况。必要时,还可提供证人证言。

   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处理工伤认定书伤情与实际不符问题时,要及时、积极地采取措施,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才能得到赔偿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获得赔偿的时间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

   若认定为工伤,接下来通常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可计算具体赔偿数额。一般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到出结果,需 60 日,情况复杂可延长 30 日。

   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会在审核通过后支付赔偿。从提交申请到赔付,一般需几个月。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承担。若单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时间相对较短;若单位拖延,可能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耗时会更久。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 45 日,复杂情况可延长 15 日;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 6 个月,简易程序为 3 个月。

   总之,赔偿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一年以上不等,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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