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2026-01-18 02:21:58 法律知识 0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分不同情形。协商一致、法定情形、单位破产等终止的,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无过失性辞退要提前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月工资有上限和支付年限限制。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1.协商一致终止: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情形外,单位应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

   3.单位破产等终止: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应支付补偿金,计算方式同上。

   4.额外支付情形: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等,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支付补偿金。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企业没有给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企业没有给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违法。

   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可能涉及违法。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应按规定处理。企业不续签,从法律层面视为终止劳动关系。按照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继续工作,企业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企业没有给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在不符合法定情形时违法,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是哪些

   劳动合同的十个必备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信息,便于劳动者了解单位情况及确定劳动权利义务的相对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这是对劳动者个人身份的准确确认。

   3.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了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场所,保障劳动者清楚知晓工作要求和工作环境。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规定正常工作时长、加班制度以及法定休假等内容。

   6.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

   7.社会保险。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社会保障。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确保劳动者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预防职业病等危害。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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