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受法律保护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受法律保护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受法律保护,但二者适用法律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一旦发生纠纷,需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如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提供劳务者按约定完成工作,接受劳务一方支付报酬。劳务合同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无论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只是在适用法律和纠纷处理程序上存在差异。
二、工作几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留意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在符合时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要还给公司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是否还给公司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而言,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劳动者必须将合同原件归还公司。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后,劳动者留存合同原件,可作为曾经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比如在申请失业保险金、证明工作经历、处理可能后续出现的劳动纠纷时,都有重要作用。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能有合理理由要求收回原件。例如公司需要对合同进行统一存档管理,以符合内部管理流程或外部监管要求。此时,劳动者可与公司协商,在确认不影响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归还,也可留存复印件并让公司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若公司以不归还合同原件为由,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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