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多久可以申请鉴定
一、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多久可以申请鉴定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通常在病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时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申请时间,并没有严格统一的固定期限。一般而言,自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只要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提出申请。比如骨折类工伤,在拆除内固定装置后,身体恢复到一定程度,基本达到稳定状态,便可着手申请。
若存在争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所以,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要留意伤者的身体恢复情况,在病情稳定时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及时得到落实。
二、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下一步该怎么做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待病情稳定或医疗期终结,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可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2. 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明确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赔偿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和用人单位沟通,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协商赔偿事宜。若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相关赔偿由单位承担。
4.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及视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视为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需要注意,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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