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认定取证需要复核吗

2026-01-18 18:25:50 法律知识 0
  深圳工伤认定取证需要复核吗?深圳工伤认定取证是否复核依具体情况定。证据充分、事实清晰且双方无异议时,无需复核,社保部门按调查证据作认定。证据有争议、部门审核发现疑点等情况,会启动复核保障认定合法准确。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深圳工伤认定取证需要复核吗

   深圳工伤认定取证是否需要复核,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若证据充分、事实清晰,且用人单位与职工对证据和认定情况无异议,通常无需复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然而,出现特定情形时可能需要复核。当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的证据有争议,提出合理质疑或新证据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对已取得的证据进行复核,以确保认定结果准确公正。另外,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身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疑点、矛盾,或者证据链不完整,也会主动开展复核工作。

   总之,深圳工伤认定取证并非都要复核,只有在证据存疑、当事人有异议等情况下,才会启动复核程序,目的是保障工伤认定的合法性、准确性。

   二、深圳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深圳工伤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方式如下:

   - 依据医疗机构诊断意见: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就医,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初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参考分类目录:深圳市有《广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可作为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参考标准。该目录对不同伤害部位和程度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做了详细规定,医生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此目录确定合理期限。

   - 劳动能力鉴定: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作出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深圳市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深圳市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执行国家统一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该标准将工伤伤残分为一至十级。

   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至四级伤残程度依次递减,但均有严重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伤残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六级伤残的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程度稍轻。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伤残有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八级至十级伤残的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程度逐步减轻,十级为最轻等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评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依据标准进行评定,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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