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写明了无劳动纠纷还能仲裁吗
一、合同里写明了无劳动纠纷还能仲裁吗
合同里写明无劳动纠纷,一般情况下仍能申请仲裁。虽然合同中有此约定,但该约定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此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同时劳动者也充分理解其含义并自愿签署,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那么该约定可能有效,申请仲裁可能面临困难。
然而,若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利用优势或劳动者没有经验,致使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劳动者可申请撤销该约定。此外,若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劳动者同样有权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所以,合同里写明无劳动纠纷不必然剥夺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权利,关键在于协议签订过程及内容是否合法、公平、自愿。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女职工怀孕并非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对保障,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三、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不给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分不同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薪资待遇不变,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也没有变差,劳动者拒绝续签,单位不用给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合同月薪5000元,续签时降为4500元,劳动者因此不续签,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不能一概而论说不给补偿金,需看用人单位续订合同的条件是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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