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能认定工伤吗
一、实习生不能认定工伤吗
实习生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但存在不同情形。
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时,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若实习生是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实习关系。不过,在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规定,当实习生在实习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也有可能参照工伤认定的标准进行处理。例如,实习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实习生受伤,实习生可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若学校在实习安排等方面存在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实习生并非绝对不能认定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伤害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等来判断。
二、十个月能做工伤认定吗
十个月通常能做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从事故发生后十个月去申请工伤认定,只要在1年的时效内,是符合规定的。
不过,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准备齐全,更有利于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三、十级工伤认定有补贴吗
十级工伤认定后有相应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补贴如下: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是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在工伤治疗期间,工伤职工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十级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多方面补贴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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