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况。
若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由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此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主动放弃工作机会,并非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所以,判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关键在于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动议。
二、劳动合同终止后可以要求年假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年假补偿。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劳动合同终止时,若劳动者未休完年假,用人单位应给予补偿。
计算方式为: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不过,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应休而未休年假,比如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若用人单位安排了年假,但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无需额外补偿。
所以,劳动合同终止时,劳动者有权就未休年假获得补偿,但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提供相应证据。
三、没签劳动合同签了竞业协议有效吗
没签劳动合同但签了竞业协议,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和竞业协议是不同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确立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而竞业协议主要是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竞业协议有效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协议内容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限制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长,要给予劳动者合理经济补偿等。二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劳动者是在自愿且清楚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署。
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竞业协议满足上述条件,对双方就有约束力。劳动者违反协议,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依法解除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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