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去工伤认定吗
一、离职后可以去工伤认定吗
离职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是否在职不是工伤认定的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使已经离职,也能申请。不过,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但要注意,离职可能会使收集某些证据的难度增加,例如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所以,建议在离职时妥善保留好能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发生工伤相关情况的各类证据,以保障工伤认定顺利进行。
二、临时工工伤九级伤残赔偿
临时工遭遇工伤九级伤残,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单位未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三、离职后还能做工伤认定吗
离职后可以做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即便职工已经离职,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在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由单位承担。不过,实际操作中,离职可能会增加认定劳动关系等环节的难度,建议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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