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做笔录家属必须在场吗
一、未成年做笔录家属必须在场吗
未成年人做笔录时,家属通常需要在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心理支持,并监督询问过程合法、公正。
若无法通知到家属,或者家属拒绝到场、不能及时到场,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不过,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进行询问,但要确保询问过程合法合规,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总之,一般情况下家属在场是必要的,特殊情况需按法律规定采取替代措施,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在笔录过程中的权益。
二、未成年做的事情会影响征信吗
未成年人做的事情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征信。
征信系统主要记录的是个人的信贷交易等信用信息,目的是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而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难以参与到常规的信贷等可能影响征信的经济活动中。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未成年人通过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参与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办理信用卡并使用,在出现违约欠款等情况时,就可能影响征信。另外,如果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且被记录在案,虽不属于传统征信范畴,但在某些特殊领域,如一些单位招聘时可能会参考此类不良记录。
总体而言,正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日常行为不会影响征信,但在特定的民事活动和严重违法犯罪情况下可能产生影响。
三、未成年做了违法的事怎么办呢
未成年人做了违法的事,处理方式要根据其年龄和违法严重程度而定。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一般不予刑事处罚,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过,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在民事方面,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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