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需避免简单化处理
学校出台校规管控手机,初衷值得肯定。当下,手机沉迷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一大隐患,规范手机使用,是保障学生休息、助力学业专注的应有之举。但校规制定必须保持科学公正,惩戒尺度必须匹配违纪情节。学生在宿舍存放手机,或许是出于联系家人的刚需,未必存在沉迷使用的行为。即便确属违规,也应遵循“批评教育在先、惩戒措施在后”的原则,通过谈心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纠偏。
停课一个月的处罚,看似是严格管理,实则是教育责任的缺位。对学生而言,一个月的学业断层,可能导致知识点衔接断裂,进而诱发成绩下滑、厌学情绪;对家长来说,一边牵挂孩子的学业进度,一边担忧孩子的心理状态,陷入求助无门的困境。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手握专业的师资力量与育人资源,理应通过纪律教育、家校协同等路径,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真正的严管,是严而有理、严而有方、严而有爱。不少学校的实践早已给出答案:设置手机保管箱,课后统一归还;开展“无手机日”活动,引导学生主动放下手机;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自主讨论手机使用利弊。这些做法既守住了管理底线,又饱含教育温度,远比“一刀切”处罚更具实效。
教育惩戒,必须框定在法律的边界之内。受教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学生的基本权利,学校无权随意剥夺。停课属于较重惩戒。《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等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涉事中学仅凭“宿舍藏手机”这一单一情节,便作出停课一个月的处罚,显然不符合规则要求,也忽视了学生合法权益。
这起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把握教育惩戒的“度”。教育需要纪律约束,但约束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护航学生成长。面对违纪行为,学校可以批评教育,让学生明辨是非;可以适度惩戒,让学生承担责任,但绝不能以剥夺受教育权为代价,行简单化处理之实。家长的诉求很明确,可以批评教育、罚劳动、写保证书,这背后是对合理教育方式的期待,也是对孩子学业的珍视。学校理应倾听家长声音,反思处罚措施合理性,及时调整教育方式,让学生尽快回归课堂。
教育惩戒的天平,一头连着校规校纪的刚性约束,一头连着立德树人的柔性温度。学校制定校规时,应广泛征求师生、家长意见,确保规则合法合规、科学合理;执行校规时,应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施策,根据违纪情节与认错态度,采取差异化惩戒措施;落实校规时,更应加强家校沟通,凝聚育人合力,让家长理解、支持学校的管理举措,而不是让家校之间陷入对立。
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青少年的成长,需要耐心浇灌、细心呵护、爱心滋养。希望更多学校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用科学、合理、有温度的教育,守护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