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法院判决网购门窗瘦身案商家退货退款
家住商州区的老李,为了翻新旧房,在某平台上的家装旗舰店下单购买了4套铝合金室内门。下单前,老李特意咨询了客服:“这门结实不?有多重?”客服信誓旦旦地回复:“单扇门重约25公斤,很结实!”老李便以每套900元的价格,总共花费3600元下了单。货送到后,老李觉得不对劲。这铝合金门推拉起来感觉轻飘飘的,完全不像25公斤的样子,于是老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却搬出“定制产品不退不换”的条款,一口回绝。老李七次向平台投诉调解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商家与平台告到了法院。
庭审现场,双方争论的焦点十分激烈。两家被告公司各有说法,商家称门是按老李的要求定制,已标注不退不换,且提前告知了产品信息,不同意退货;网购平台则表示,自己不是实际经营者,也不是商品销售方,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为了查明真相,承办法官阮琳庭后组织双方对案涉门进行了现场勘验称重。结果显示:案涉门的单套净重确实只有20.20公斤,与约定的“约25公斤”相差约4.8公斤。这近5公斤的差距,不仅仅是数字的游戏,更是诚信的试金石。对于铝合金门这种建材而言,重量直接关系到材料的厚度、密度以及隔音保温性能。4.8公斤的差距,已经远远超出了社会一般人对“合理误差”的认知范围。商家虽然标注了“定制产品不退不换”,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质量约定。“定制”不是“减配”的挡箭牌。交付的产品重量严重不足,即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构成了违约。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买卖合同,商家退还老李全部货款3600元及运费损失50元,老李将门退还给商家,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