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
徐某曾任某公司业务经理,统筹部门日常运营,手握费用审核、业务审批权,是公司公认的核心骨干,曾为企业创造可观效益。
2023年9月起,徐某利用公司延迟支付运费的管理漏洞,挪用本应按时拨付给货车司机的运费,归个人使用。2024年1月,因无力偿还挪用款项,徐某铤而走险、变本加厉,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业务往来,指使下属伪造货车订单、虚列运费支出,经其签字审批后上报公司,套取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12月,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环节,承办检察官细审卷宗、核查证据,精准辨析案件定性,徐某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核心依托其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虽采用虚构业务、伪造单据手段,本质仍属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依法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非诈骗罪。
检察机关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证据根基聚焦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便利利用、资金去向三大核心要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银行流水、手机电子数据、员工证言、财务凭证等关键证据。经查,徐某案发前身负大量债务,侵占款项全部用于个人偿债,非法占有目的明确、证据闭环完整,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最终,一审法院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并采纳了量刑建议。
办案中,检察官坚持宽严相济、法理融合情理,主动听取被害单位意见。经了解,徐某曾为公司作出重要贡献,因父母双亡、离异后独自抚养子女,叠加医疗开支压力,负债累累后误入歧途。被害单位对其境遇表示惋惜,希望检察机关帮助挽回单位损失的同时,对徐某从宽处理。
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检察官主动对接辩护律师,搭建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坦诚沟通。最终,徐某真诚悔罪,与公司达成分期退赔协议,按月返还侵占款项。截至判决前,徐某累计退赔12.2万元,取得被害单位书面谅解。
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企业管理短板与制度漏洞: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运费支付审批流程不严、对账机制缺失,存在延迟支付漏洞;二是岗位监督制衡缺位,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三是法治教育、廉洁教育薄弱,员工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不足,风险防范能力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补齐管理短板、完善治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遏制犯罪滋生,为企业健康经营、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