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检察院检助金安保障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
“检助金安”项目启动当天,首起案例成功办结。救助对象李某患有精神疾病,被猥亵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且未获得任何赔偿,本就困难的家庭因此雪上加霜。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向长兴县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审查,检察院认为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与以往的司法救助不同,长兴县检察院对李某的救助金启动了全流程监管:委托安吉博爱之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李某的家庭状况、实际监护能力、资金使用风险等进行评估,为后续制定发放方案提供依据;委托长兴县公证处对救助金进行代管,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逐月拨付,同时针对就医、就学等紧急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审批、提存、拨付、核查、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全程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资金精准用于李某的就学、生活、医疗康复等必需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