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法院深耕2311普法机制
近年来,大余县法院做深做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夯实“线上+线下”宣传矩阵,聚焦重点群体打造多元普法品牌,健全“一案一策”案例培育机制,建强专业普法人才队伍,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人民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智慧,让审判一线的鲜活案例成为法治宣传的源头活水。
推动“双线融合”,让普法声音接地气、有温度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否则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在县城街心花园的绿荫下,大余县法院干警用本地方言,与散步的陈阿姨聊起了家常。这是该院自制短视频栏目《街头普法》的拍摄现场。
大余县法院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传播规律,打造微信、抖音、微博等线上宣传矩阵,推出《街头普法》《尧法官说法》等普法栏目,干警深入社区、广场、公园,围绕“宠物伤人维权”“物业纠纷化解”“高空抛物责任”等民生热点,采取随机访谈、情景短剧等方式,用切片化、可视化的生活“小场景”,演绎民法典的“大道理”。栏目上线以来累计推出作品14期,播放量达8万余次。该院新媒体已连续三年入选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
线上有声有色,线下同样如火如荼。大余县法院广泛开展“圩日法庭”普法活动,精心选取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结合农村“赶圩”习俗,深入广场、祠堂、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变为普及民法典的“露天课堂”。2025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摆摊普法19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140余人次,发放《民法典守护你一生》等宣传手册两万余份,就地调处纠纷42件,让民法典宣传“赶大集、接地气、入民心”。
培育“三项品牌”,让法治宣传分类施策、精准滴灌
“任何不当的肢体触碰或窥探隐私行为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在大余县第一小学,学生正在演绎情景剧《你好,小孩!》,通过“熟人作案”等生活化场景,将防范性侵害的法律知识搬上舞台。这是大余县法院联合县教体局、团县委推出的“蒲公英普法小剧场”第15期剧目。这种“沉浸式”校园普法模式让学生从“听众”变为“主角”,使法治教育言之有物、润物无声。目前,该剧场已围绕拒毒、防诈、防欺凌等主题制作视频19期,播放量达18万余次,部分作品被江西二套《晚间800》展播,获《中国青年网》等媒体刊载推介。
针对妇女群体,大余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开设“巾帼法治大讲堂”,围绕反家暴、夫妻共同债务、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补偿标准等痛点问题,以真实案例为切口,为妇女群众送上维权“法治锦囊”。2025年以来,已举办专题讲座16场次,惠及妇女干部、群众3000余人。
面向青少年,大余县法院深度参与团县委“法治护航青春”品牌共建,选派32名业务骨干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与学校联合设立“‘庾’法同行 筑梦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护站,有机融合思政教育与法治教育。2025年以来,已开展“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法”、模拟法庭等活动40场,覆盖师生8000余人次。从校园到家庭,从课堂到社会,该院正努力构建起“家校院”联动的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络。
健全“一案一策”,让司法裁判树规则、促治理
“祛斑美容属于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应资质提供服务并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近期,大余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无证提供医美服务致残案入选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该案裁判不仅为消费者敲响警钟,也为美容行业划定了明确的法律红线。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评价、引领功能,大余县法院健全案例“选、育、编、宣”全链条工作机制,对涉及公序良俗、民生权益保护等具有普法价值的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与合力打磨,编写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提炼裁判规则与社会行为指引,充分将裁判案例转化为普法效能。2025年以来,大余县法院已有7件案例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从司法规则到社会共识,该院正努力将“小案件”的规则价值延伸至社会治理的“大场域”。
建强“一支队伍”,让法治星光亮万家、暖民心
“遇到欠薪纠纷,要注意保留哪些证据?”在大余县新城镇的街头,法院青年干警拉起横幅、摆开展台,一边发放普法手册,一边结合典型案例为辖区务工人员详细解答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实际问题。这是该院志愿普法队伍的日常一景。
以专业化、长效化为导向,大余县法院充分整合内部资源,由院团支部、妇女委员会22名青年干警组成志愿普法队伍,结合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专长,围绕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合法经营等12个主题,构建起宽领域、多形式、全覆盖的“大普法”格局。从街头巷尾的摆摊普法到田间地头的巡回审判,从校园课堂的情景剧场到企业园区的“法治体检”——这支队伍活跃在基层一线,让法治星光可感可及。近年来,该院涌现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赣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离不开群众的内心认同。大余县法院正以“2311”机制为牵引,将法言法语转化为街头巷尾的家常话、校园课堂的启蒙课、田间地头的明白理,让法律从“纸面”真正走进群众“心间”,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大余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