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医疗事故是由谁来鉴定的呢

2025-08-27 10:20:50 法律知识 0
  是否医疗事故是由谁来鉴定的呢?医疗事故鉴定主体一般是医学会。设区的市级等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必要时组织全国重大医疗事故争议鉴定。鉴定需双方委托,按程序抽取专家,最终出结论。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是否医疗事故是由谁来鉴定的呢

   医疗事故的鉴定主体一般为医学会。

   具体来说: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需遵循严格程序,由医患双方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医学会按规定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通过审查资料、调查核实、专家讨论等步骤,最终出具鉴定结论,以此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

   二、怎么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书呢

   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书,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若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也可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2.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病历资料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鉴定事项等。病历资料要完整、真实、有效,涵盖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等。

   3. 缴纳鉴定费用: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4. 等待鉴定:医学会在受理后会安排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双方需配合提供相关说明等。

   5. 领取鉴定书:鉴定结束后,按规定领取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书。

   三、医疗事故三年后还能追究吗法律

   医疗事故三年后一般不能再追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适用这一诉讼时效。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有特殊原因导致在三年内无法行使权利,可在障碍消除后的合理期限内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不过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合理障碍及合理申请延长的理由。

   所以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三年后难以追究责任,除非符合特殊的诉讼时效延长条件。当事人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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