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和固定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无固定和固定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 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合同到期则劳动关系自然终止,除非双方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关系可长期存续,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
2. 稳定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可选择不再续签,员工面临失业风险,稳定性相对较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了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减少失业不确定性。
3. 解除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需满足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否则用人单位随意解除需承担更高违法成本,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4. 签订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较为自由,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一定法定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
二、固定工人和劳动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固定工人和劳动合同工存在多方面区别:
1. 用工制度:固定工人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职工通常一经录用便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随意辞退。劳动合同工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用工方式,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稳定性:固定工人职业稳定性极高,只要不出现重大过错,基本不存在失业风险。劳动合同工稳定性相对较低,劳动合同期满,或出现法定、约定解除合同情形时,劳动关系可能终止。
3. 管理方式:固定工人的管理侧重于行政手段,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计划调配和管理。劳动合同工的管理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拥有更大的用工自主权。
4. 待遇保障:固定工人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往往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劳动合同工的待遇更多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在制定待遇政策上有一定灵活性。
三、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明显区别与一定联系。
区别方面:
- 主体不同。雇佣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 法律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民事合同,受民法调整;劳动合同是特殊的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
- 管理关系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与受雇人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受雇人相对独立;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安排,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 风险承担不同。雇佣合同履行中风险由雇主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在工作中的风险。
联系方面:
- 二者均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关系,目的都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 两种合同都涉及到劳动的付出与报酬的给付,都是调整提供劳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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