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废止了吗
一、违反劳动合同赔偿办法废止了吗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已废止。该办法由原劳动部于1995年制定施行,旨在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情形。由于《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律法规涵盖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主要内容,且规定更为系统和全面,原办法已不适应现实需求。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宣布废止《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在处理劳动合同相关纠纷时,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犯错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员工犯错的赔偿问题,需分情况处理。
若员工犯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因员工犯错解除劳动关系,要看犯错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解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未签劳动合同方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保障自身权益。
三、行政复议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行政复议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员工因涉及行政复议事宜,但未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便处于行政复议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在行政复议所涉事件中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
此外,若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履行了相应的程序,那么在行政复议期间也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行政复议本身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因素,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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