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能有什么补偿
一、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能有什么补偿
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情况,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通常没有补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劳动者虽与用人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作十年没签劳动协议怎么赔偿
工作十年没签劳动协议,劳动者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
其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此赔偿存在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所以入职后一年内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大部分情况已过时效,难以主张。
其二,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作十年一般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双倍工资主张也受时效影响。
其三,若因单位未签合同,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十年,可获得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认定由谁认定
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认定通常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行。
劳动行政部门具有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职责。当劳动者向其投诉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时,劳动行政部门会展开调查,依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不提供劳动条件产生纠纷,劳动者可向其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用人单位是否不提供劳动条件作出认定。
人民法院则是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介入。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依据法律和事实,对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进行最终认定。
在不同阶段,认定主体会结合具体的证据、法律法规以及劳动用工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构成不提供劳动条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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