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依法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享有的居住权利。以下是关于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售的几点法律知识。

1. 居住权的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有权在房屋内居住,但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2. 居住权对房屋出售的影响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出售时,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出售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所有人未通知居住权人或者未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居住权人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 居住权与房屋产权的关系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其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人。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所有人有权出售房屋,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 居住权的终止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以下情况下居住权终止:(1)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2)居住权人去世;(3)房屋所有权转移,且新的所有权人不同意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在出售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了解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以便做出合理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