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冷静期必须两个人一起领证吗
一、离婚冷静期必须两个人一起领证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冷静期届满后领证环节,必须双方同时到场,共同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离婚意愿的一致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证件、申请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财产可以分吗
离婚后财产是否可以分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离婚时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比如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遗漏了某项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遗漏财产进行分割。
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证属实后,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此外,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总之,离婚后财产能否分割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的情形和条件。
三、起诉离婚后需要付对方生活费吗
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付对方生活费,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此处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劳动能力、困难程度等。如果一方有稳定收入且生活富足,另一方缺乏生活来源、身患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会判决有能力的一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帮助。
但如果双方经济状况相当,不存在一方明显生活困难的情形,一般不会判决支付对方生活费。并且这种生活费的支付通常是有期限的,以帮助困难方度过暂时的难关,而非长期持续性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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