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中介服务合同有效吗
一、劳动中介服务合同有效吗
劳动中介服务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依据民法典,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中介服务合同通常符合这些条件,因此是有效的。
在劳动中介服务合同里,中介方承担为求职者介绍工作机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合适人员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委托方则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享有获得中介服务的权利。
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形,合同无效: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判断劳动中介服务合同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劳动合同中介章怎么盖上
在劳动合同上盖中介章需遵循一定规范与流程:
第一,确认主体与权限。明确中介机构是否有权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一般而言,若中介作为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或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起到居间作用且经双方授权,才可盖章。
第二,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合同中应清晰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盖章操作。
第三,选择盖章位置。通常在合同结尾处的“甲方(盖章)”或“用人单位(盖章)”一栏盖上中介章。盖章时要保证印章清晰,完整显示中介机构的名称、编号等信息。
第四,留存备份。盖章完成后,合同一式多份,中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各方均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等情况作为证据使用。
需注意,盖章代表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盖章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法合规。
三、中介介绍劳动合同和谁签
通过中介介绍工作,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中介仅为提供信息的居间方,劳动者是与实际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形下,中介促成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其管理,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形成直接的劳动关系。
若中介为劳务派遣单位,即中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此时,劳动者与中介建立劳动关系,中介成为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而用工单位与中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但与用工单位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总之,通过中介介绍工作,劳动合同可能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也可能与作为劳务派遣方的中介签订,要依具体的合作模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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