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不能来公证怎么处理
一、房产继承不能来公证怎么处理
如果房产继承不能进行公证,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首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被继承人的遗嘱、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以证明继承的合法性。其次,若无法提供遗嘱等明确的继承依据,可依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处理,即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上述人员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情况。此外,还可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律师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协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在房产继承不能公证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能够妥善解决房产继承问题。
二、房产继承超过20年还能起诉吗
一般来说,房产继承超过20年仍有可能起诉。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我国法律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超过20年,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比如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或延长。例如,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一直与其他继承人就继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这可能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另外,如果继承人在20年期间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么诉讼时效也应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计算。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房产继承超过20年就不能起诉,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三、房子是父亲的名字去世后随谁继承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且父亲去世后,其继承情况如下:
首先,若父亲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房产归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所有。
其次,若父亲未留遗嘱,此时房产的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房产由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通常是平均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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