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简单的程序
一、劳动仲裁简单的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是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法定事项,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其次是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然后是开庭。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开庭时,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再由被申请人答辩,之后双方可进行质证、辩论等。最后是裁决。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部分裁决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如下: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其次是仲裁庭的组成。若受理,仲裁委员会会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通常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然后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
最后是裁决。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然后,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接着,开庭时,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再由被申请人答辩,之后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双方可进行辩论。
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部分案件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简单的程序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