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
若单位无故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比如,员工可能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影响职业发展;工资福利等权益也可能持续处于不确定状态。员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办理解除手续。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拖延解除造成的损失。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单位不给解除合同的原因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作出公正裁决。 总之,单位随意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有权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情形获得补偿:
1. 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若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按上述工作年限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以便在主张补偿时维护自身权益。若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三、更换劳动合同主体重新计算工龄吗
更换劳动合同主体一般不重新计算工龄。
工龄是指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当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时,如果是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者的工龄通常会连续计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例如,劳动者从甲公司被安排到合并后的乙公司工作,其在甲公司的工龄会与在乙公司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但如果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与新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具体是否重新计算工龄,需根据实际变更的情形及相关证据等综合判断,以准确确定劳动者的工龄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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