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房子怎么分割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怎么分割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通常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进行。具体如下:
一是确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是协商分割或通过法律程序分割。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房子的归属及补偿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二、遗嘱监护什么时候能用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制度。遗嘱监护在以下情形下可以适用:
首先,主体上需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时。这意味着只有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有权通过遗嘱指定他人担任未来孩子的监护人。例如,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在其生前,可以通过遗嘱为小明指定监护人。
其次,需父母在遗嘱生效时,该指定的监护人有监护能力。若指定的监护人届时不具备监护的条件和能力,如因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该遗嘱监护可能无法实际适用。
再者,遗嘱监护需在被监护人无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时启用。当存在其他法定监护人且能正常履行监护义务时,遗嘱监护一般不会生效。比如,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法定监护人能够妥善照顾未成年人,此时遗嘱监护暂不适用;而当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现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不宜继续监护的情况时,遗嘱监护则可发挥作用。
三、留下的遗嘱怎么才能作废
遗嘱的作废,在法律上有多种方式:
一是遗嘱人可通过立新遗嘱来废除旧遗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只要重新订立一份与原遗嘱内容不一致的新遗嘱,无论新遗嘱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还是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都能使原遗嘱相应部分失效。
二是遗嘱人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来使原遗嘱作废。例如,遗嘱中写明将某套房产由特定继承人继承,但遗嘱人在生前将该房产出售,此行为就导致遗嘱中关于该房产的处分内容无法实现,从而自然失效。
三是遗嘱人可以直接声明撤销原遗嘱。可以通过书面声明等方式明确表示撤销之前所立遗嘱,这样原遗嘱即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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