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未缴年费终止失效怎么办
一、专利未缴年费终止失效怎么办
1. 专利年费未缴导致终止失效后,有一定的恢复机会。根据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2. 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3. 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补缴年费、滞纳金等。能否恢复成功,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决定。
二、个人出售专利权属于什么所得
个人出售专利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具体说明如下:
1. 专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个人将其出售,是对专利这种特许权的有偿让渡。
2. 出售专利权所获收入,本质上源于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价值变现。
3. 这种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按照相应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等税务处理。
例如,甲将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售给乙公司,获得一笔收入,这笔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专利年费到期没有缴纳怎么办
专利年费到期未缴纳,有以下处理方式:
1. 6个月内的宽限期
在年费到期日起6个月内,可补缴年费,并缴纳一定数额的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根据滞纳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越早补缴,滞纳金越少。例如,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内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5%;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内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0%,以此类推。在此宽限期内补缴,专利仍维持有效。
2. 超宽限期后的处理
若超过6个月宽限期仍未缴纳年费,专利将被终止。不过,在专利被终止后的2年内,还可申请恢复权利。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缴纳恢复费,以及补缴年费和相应滞纳金。经专利局审查,若符合规定,专利可恢复。
所以,年费到期后应尽快按规定处理,避免专利失效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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