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谁
一、民法典规定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谁
根据我们的民法典,你应该知道,小区里面的广告收入其实是业主们。
要说起来,小区公共地方可是大家共有的,物业只是管理一下公共设施,保证它们正常运作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这个地方的私有权。
所以作为业主,你们当然也有权利享受这些广告带来的收益。
不过要注意的是,在扣除掉广告的合理成本之后,剩下的钱才应该属于你们。
二、门口的广告牌已经安装了23年,谁的责任脱落了
广告牌两年后掉下来谁负责.简单说,广告牌的主人、管理者或实际用得着它的人都可能要负责。
原因就是我们的《民法典》规定,户外的东西掉了,伤到人的话,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否则就要担责。
不论广告牌在哪儿,都是需要定期维护的,特别是在公共地方的广告牌,会给别人带来危胁。
如果广告牌砸到了人或东西,发布广告的人和装广告的人都得赔钱。
如果发现还有其他人也有错,那就可以找他算账,让他承担法律责任。
三、路上看到黄色广告可以报警吗
如果在行经途中发现涉及色情内容的广告,您有权向公安部门报告此类事件。
这些非法色情广告不仅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其背后很有可能隐藏着更为严重的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警方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若发现有任何人散布或张贴此类色情广告,请务必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报警电话——110,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协助他们开展调查工作。
这样既能保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与处理,又可有效地避免类似犯罪行为的持续蔓延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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