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全国生态日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宣传主题。咸阳中院以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设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参加宣传活动的法官还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并结合破坏野生鸟类犯罪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倡议大家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鸟类交易活动,拒绝食用野生鸟类等,积极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爱鸟护鸟”等环保理念。
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环保法律咨询百余人次,现场发放环保各类宣传资料千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爱护野生鸟类资源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