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秦都区法院开展生态日联合巡查活动
为深入宣传阐释“两山”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秦都区法院在咸阳市主城区渭河两岸湿地及周边湿地设立“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该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教育、巡回审判功能于一体。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卫东致辞说:“基地的建立是司法主动融入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该基地也将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破坏依法惩处、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实践平台,通过‘惩治+修复+教育’三位一体模式,实现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全覆盖。”
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及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莅临领导发言表示,要在司法保护基地平台下强化联动,以此次基地建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互动,深化在咸阳渭河两岸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落实党的二十大确立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神,协调配合、优势互补,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运行,促进咸阳渭河湿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此次揭牌及巡查活动,是以咸阳渭河两岸湿地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为纽带,通过司法力量、行政监管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咸阳“生态城市”建设注入新动能;是增强咸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秦都区法院将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让司法保护基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警示钟”和“助推器”,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样板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