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劳动合同辞职会扣除一个月工资吗
一、签完劳动合同辞职会扣除一个月工资吗
签完劳动合同后辞职,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扣除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辞职分不同情况。若在试用期,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则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按此规定程序辞职,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不能扣除一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未按规定程序辞职,例如未提前通知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但扣除的工资数额有限制。根据相关规定,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6年被辞退怎么办
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6年被辞退,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明确辞退原因。单位辞退员工需有合法依据,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单位无需支付补偿;若属于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赔偿金。
第二,计算补偿或赔偿金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16年,经济补偿为16个月工资。若单位违法辞退,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32个月工资。
第三,与单位协商。与单位沟通,表明自身诉求,要求支付合理补偿或赔偿。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
第四,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想离职老板不让走不给工资怎么办
若想离职老板不让走且不给工资,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与老板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身离职意愿,并要求老板支付应得工资。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履行了该程序,老板无理由阻止离职。
其次,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实。
然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并改正违法行为。
最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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