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取消评先资格吗
一、认定工伤取消评先资格吗
认定工伤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取消评先资格。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一种法律确认,其目的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能获得相应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评先资格的评定,一般依据职工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多方面综合表现。
从法律层面看,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要取消评先资格。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恰恰体现了其在工作中的付出与担当。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职工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发生,且该过错行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影响恶劣,单位有可能以此为由取消其评先资格。但这并非是工伤认定本身导致的,而是职工过错行为产生的后果。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评先资格并无直接关联。
二、认定工伤需要公司认可吗
认定工伤不需要公司认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即便公司不认可,也不影响职工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不认为是工伤,需提供相应证据。若公司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所以,公司的认可并非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可按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三、认定工伤属于行政确认吗
认定工伤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工伤认定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这一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和判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要对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作出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该认定决定会对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如果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认定为工伤,职工则无法享受相应待遇。并且,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也体现了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的特征。所以,认定工伤属于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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