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会在15日内作出决定。
作出认定决定后,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若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待相关结论明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此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的协议一般无效。
从法律角度看,认定工伤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申报工伤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等都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工伤认定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可能会与劳动者签订放弃工伤认定的协议。但这种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是其基本权益。若允许这种放弃协议有效,将使劳动者权益处于不确定和易受侵害的状态。
不过,如果劳动者是在已经充分了解工伤认定的权益和后果,且用人单位已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出于真实意愿放弃工伤认定,该放弃行为可能被认定有效,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用人单位的赔偿到位。
三、自己是包工头受伤算工伤吗
包工头受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工头若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与施工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受伤通常不算工伤。因为其自主组织施工、自负盈亏,不符合工伤认定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特征。
但如果包工头虽有一定组织管理职责,不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能通过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包工头在施工现场因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而摔倒受伤,且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此外,若包工头受雇于有资质的承包单位,在执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受伤,也可认定为工伤。
所以,包工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其与相关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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