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摔伤但不够伤残等级算工伤吗
一、工作中摔伤但不够伤残等级算工伤吗
工作中摔伤即便不够伤残等级,也可能算工伤。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该条例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中摔伤若符合这一情形,即便经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依然可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场地执行任务时不慎滑倒摔伤,就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
认定工伤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提出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后,即便未达伤残等级,受伤职工仍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二、上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受伤一般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是认定关键。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来证明,比如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所以,如果上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述事故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若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之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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