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工伤认定资料犯罪吗
一、伪造工伤认定资料犯罪吗
伪造工伤认定资料可能构成犯罪。
从法律层面分析,伪造工伤认定资料可能触犯多个罪名。一是诈骗罪。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如果通过伪造资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工伤认定资料中若涉及伪造国家机关颁发的文件、印章等,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部门的鉴定文书等,就可能触犯此罪。该罪同样会使行为人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伪造工伤认定资料也违反了行政法规。社保部门会责令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伪造工伤认定资料存在法律风险,不可为之。
二、未经认定工伤可以仲裁吗
未经认定工伤,通常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但要根据具体仲裁请求判断。
若仲裁请求为确认劳动关系,这是可以的。因为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产生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比如,劳动者有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单位不认可,此时劳动者可申请仲裁确认。
若仲裁请求是要求工伤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受理。因为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伤赔偿。没有工伤认定结论,无法确定伤害是否为工伤,也就不能确定赔偿责任。
所以,未经认定工伤能否仲裁,取决于具体的仲裁诉求,确认劳动关系可仲裁,要求工伤赔偿需先进行工伤认定。
三、违法转包需要工伤认定吗
违法转包涉及的劳动者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
在违法转包情形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关乎其能否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违法转包中劳动者受伤后,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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