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外地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外地不能做工伤认定,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若已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发生工伤事故,也可由用人单位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不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所以,外地通常无法做工伤认定,但存在特殊情况,具体需结合用人单位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及参保情况来确定申请地点。
二、崴脚能通过工伤认定吗
崴脚是否能通过工伤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崴脚,一般可认定为工伤。比如,搬运货物时不慎崴脚,或在工作场地行走执行工作任务时崴脚,这种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导致崴脚,也可认定为工伤。像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崴脚就属于此类。
若在上下班途中崴脚,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情形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崴脚,也可视同工伤。
崴脚后要尽快收集证据,如就医记录、证人证言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三、外出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外出受伤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因工外出”和“工作原因”,比如职工受单位指派到外地出差,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受伤,就符合认定条件。
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不过要注意“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需要有相关的责任认定。
但要是外出并非因工作原因,或者虽是因工外出,但受伤是由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外出受伤认定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调查情况作出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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