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
一、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具体如下:
1.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
2.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 ,或视野≤8%。
3. 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
4. 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3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
5. 五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双眼视野≤40% 。
6. 六级: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
7. 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0.3。
8. 八级: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9. 九级: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 十级: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二、血管支架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血管支架本身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工伤认定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
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并且血管支架植入是治疗该事故伤害所必需的医疗手段,那么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例如,职工在工作中遭遇机械事故导致身体损伤,在治疗过程中植入血管支架,这种情况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由此引发疾病需要植入血管支架,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但若是职工自身的疾病,如因长期生活习惯导致的心血管疾病,即便在工作期间发作并植入血管支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除非该疾病属于职业病范畴,或者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三、雪天摔伤与工伤认定的区别
雪天摔伤和工伤认定存在多方面区别:
- 发生场景:雪天摔伤可发生在任何地点,像道路、商场、自家等;工伤认定要求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形中,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因果关系:雪天摔伤主要因雪天路滑等自然环境因素导致;工伤认定需伤害与工作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比如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认定条件:雪天摔伤一般不存在专门认定程序,若涉及责任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各方过错;工伤认定有严格法定条件和程序,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调查核实后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 法律后果:雪天摔伤赔偿通常根据过错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救治、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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