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应当怎样区分
一、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应当怎样区分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可从以下方面区分:
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如公司会计利用职务掌管财务的便利侵占资金。盗窃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无需特定身份,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犯罪对象范围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具有特定性和关联性。如公司仓库物资、办公用品等。盗窃罪对象广泛,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没有身份关联限制。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如经手、管理财物的权力。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需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二、未成年偷自己家中东西变卖还会构成盗窃罪吗
未成年人偷拿自家财物变卖,一般不按盗窃罪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这是因为家庭关系具有特殊性,与社会上的盗窃有所不同,家庭财产的共有性以及亲属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该行为,还需考虑其年龄。若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除特定严重犯罪外,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即便已满16周岁,综合考虑到其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在处理时也会有别于成年人。
不过,若该未成年人多次偷拿家中财物变卖且情节恶劣,亲属坚决要求处理的,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盗窃罪处理,但量刑时通常会从宽处罚。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三、构成入室盗窃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入室盗窃即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既遂后,责任追究需依据犯罪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有明确标准,不同地区会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除盗窃数额,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是否为累犯、有无主动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这些都会影响最终量刑。此外,若入户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犯罪性质会转化为抢劫罪,依照抢劫罪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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