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下班途中摔倒属于工伤吗

2026-01-16 16:01:56 法律知识 0
  劳动法上下班途中摔倒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交通事故伤害才可认定。摔倒通常不符条件,如自身滑倒难认定。但与工作环境等有关,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法上下班途中摔倒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事故类型限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二是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而摔倒通常并非交通事故,也不存在其他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自己在上下班路上不小心滑倒受伤,是因自身原因导致,并非受到外界符合规定的事故伤害,所以难以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摔倒与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相关设施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单位门口道路因单位施工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摔倒,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可能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来认定责任。

   二、临时工在工作岗位死亡的能认定工伤吗

   临时工在工作岗位死亡,符合条件的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视同工伤。所以,即便为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符合上述情形,就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临时工亲属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受伤后多久跟公司谈赔偿问题

   工伤受伤后与公司谈赔偿问题的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首先,要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提出申请。完成工伤认定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以与公司谈赔偿问题。因为这两份文件明确了工伤的性质和职工的伤残等级,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不过,如果情况紧急,比如职工急需医疗费进行后续治疗,也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与公司协商,先支付部分赔偿款项用于治疗。但这种情况下,最终赔偿金额需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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